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
携带违规物品:将手机、电子设备等规定外物品带入考场或未按规定放置,给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处理。
信息填写错误: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或涂改本人信息,给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。
考场秩序问题:未在规定座位考试、擅自离开考场、扰乱考场秩序等行为,同样给予当次科目考试成绩无效。
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
伪造证件或冒名顶替:伪造证件、涂改证明或让他人冒名顶替参加考试,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,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,并通报姓名、单位及处理结果。
作弊行为:抄袭试题答案、交换试卷、出卖答案或与考试工作人员串通作弊,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,2年内不得再次参加考试,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异常试卷:出现雷同试卷、答题异常(如笔迹不一致、特殊标记等),按零分处理。
其他处理措施
通报与记录:所有违纪行为均会记录在案,涉及职业准入资格的人员,3年内不得再次参加相关考试。
法律后果:若涉及泄露考题等严重违规行为,将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以上措施依据《江西省职业技能鉴定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》及相关规定制定,条款解释及具体执行由庐山市星辰技工学校负责。







